2023年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小编 2023-12-17 07:49:45

校园概况

校园名称:广州城市理工学院

校园国标代码:12617

校园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学府路1号

邮政编码:510800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民办学院

办学类型:全日制

校园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原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是2006年4月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以工科为主,经济、办理、文学、理学、艺术协调展开的多科性应用型大学。是广东省大学生立异创业教育示范校园、广州市知识产权试点校园、我国第一所IACBE国际商科认证大学。现有在校生2.3万余人。

校园坚持“人才强校”战略,经过“以老带新”、“双百工程”、组成学科团队等措施,提升师资队伍水平,现已形成了一支以校园自有教师和华南理工大学遴派教师为主、以兼职教师为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校园安身科技立异与工业化渠道建造,注重应用研究与效果转化。先后成立了工程研究院、智能制作工业学院,搭建起了科研立异渠道以及效果转化和工业技术服务渠道,取得了一大批高质量的科研效果。

校园不断立异办学方式,积极探索与行业、企业协作育人的新方式、新途径,与企业展开深度协作,协同育人。与中科曙光公司联合兴办“大数据学院”。

围绕“一带一路”建议与粤港澳大湾区对国际化人才的需求,校园将教育国际化作为展开的重要战略。

校园先后取得“我国最具工作竞争力院校”“全国学生最信任的十佳独立学院” “全国最具品牌影响力民办学院”“2023年度·归纳实力民办高校”“广东省大学生立异创业教育示范校园”等殊荣。在我国校友会网《独立学院排行榜》中,我校连续5年位列全国第七,是我国六星级顶尖民办大学。

十六载弦歌高唱绽芳华,九万里彩云长在有新天。站在新时代新起点上,校园上下将戮力同德,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辅导,坚持诚信办学、规范办学,坚持变革立异、求真务实,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驰而不息将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引向深入,汇聚成与学生生长成才同行、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展开同行、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想同行的坚实力气,向着建造具有我国特色、世界闻名应用型大学的方针昂扬猛进。

一般高校专升本选取

(一)校园遵从教育部规则的“校园负责、招办监督”的选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选取方针和规则,本着公开、公平、公平的准则,以考生成果为根本依据,归纳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选取。

(二)在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成果到达选取最低分数线,契合本校提档要求的状况下,依据专业自愿、考生成果,以及本校选取准则择优选取。已投档至本校的考生,在体检合格且遵守专业调剂的状况下,均不退档。

(三)专业分档时,依据省招生办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自愿优先”准则。依据考生填写专业自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状况从高到低排序选取。

(四)考生所填写的所有专业自愿均未被选取时,若遵守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方案有空额且契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选取;考生不遵守调剂的,或遵守调剂可是不契合方案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一般高校专升本在校学习期间的办理

(一)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则,在重生入学时要对重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经过的不予重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则撤销入学资历。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招生院校正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状况等学资历状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撤销学籍。

(二)重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依照有关规则安排进行。体检规范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我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一般高等校园招生体检工作辅导定见的告诉》(教育〔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一般高等校园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撤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告诉》(教育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患者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规范的函》(教育司函〔2010〕22号)要求履行,复检不合格者撤销入学资历。

(三)一般专升本为国家使命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校园对一般专升本学生可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方式展开教育教育,并按一般高等教育学生相关办理办法办理。

一般高校专升本毕业与工作

一般专升本修完本科教育方案规则的课程,取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契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范,到达校园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令》规则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一般专升本毕业后的工作办法,与一般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收费规范

本校收费规范按《广东省展开变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撤销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校园收费存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告诉》(粤发改价格〔2023〕657号)的有关要求履行。拜见专业目录。

住宿费:规范四人世 2300元/生·学年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述

校园纪委办公室、督查处负责督查、监督校园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述。

监督电话:020-36903313传真:020-36903012电子邮箱:jw-jdb@gcu.edu.cn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66609166传真:020-36903023电子邮箱:dep-zs@gcu.edu.cn校园网址:http://www.gcu.edu.cn/招生网址:http://zs.g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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