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能源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山西能源学院 2017-06-12 00:26:35

  三、录取原则

  1.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但所有招生专业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考生须服从学校教学安排,建议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如服从专业调剂,不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如所报专业计划已满,将予以退档。

  5、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以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投挡,录取时承认加分。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文科类考生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类考生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7、男女比例:本科专业采矿工程和专科专业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2017年招生各专业办学地址匀在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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