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设计学院2017招生简章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2017-06-11 21:58:05

2017年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我院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实际情况,本着依法办学,诚信招考的工作原则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学校全称: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第二条学校代码:14506

  第三条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北路黄台山庄109号(邮编:250033)

  第六条批准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第七条批准时间:2014年4月

  第八条学校简介: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始建于1985年,原名中国函授大学济南分校。建院三十年来,学院几易校名,经历多个发展时期。201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定名为“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正式升格为艺术类普通高等院校。

第三章专业设置及计划

  第十条专业设置

  2017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我院共有十四个三年制高职(专科)专业面向山东省和其它省份投放招生计划:艺术设计专业、工业设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园艺技术专业、传播与策划专业、文化市场经营管理专业、电子商务技术专业、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影视动画专业、美术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及空中乘务专业。

  第十一条招生计划

  我院各层次、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报考要求,以各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他们喜欢的文章
高考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