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航海工程学院2017招生简章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 2017-06-11 20:41:23

2017年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学院代码: 14605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369号 邮编:2768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时间:2017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院基本情况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由山东日照海事专修学院筹建,位于风景秀丽、环境清幽的日照大学科技园区,是一所全日制普通专科高等学历教育院校,开设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电梯工程技术五个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各环节进行全程检查和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

  第十二条 根据行业需求,结合学院的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制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关于各省的专业招生计划应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2017年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如下: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电梯工程技术五个专业。

第五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五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其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须符合国家海事局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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