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警察学院2017招生简章[报名条件]

广西警察学院 2017-06-17 19:00:03

  五、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条件和标准,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条件。

  考生的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经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公安机关政治审查合格。

  (二)身体条件。

  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低于48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体重不低于43公斤;身体匀称。

  2.双眼裸视视力达到4.8(面试时视力检查未达到合格标准但其他条件全部合格者可入围政审和录取资格,但新生入学复检双眼裸视视力须达到4.8,否则后果自负),无色盲、色弱。

  3.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4.肝功检验事项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规定。

  (三)体能条件。

  凡报考我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男子:10米X4往返跑13'1以内(含13'1),1000米4′25'以内(含4′25'),立定跳远2.2米以上(含2.2米)。女子:10米X4往返跑14'1以内(含14'1),800米4′20'以内(含4′20'),立定跳远1.5米以上(含1.5米)。

  六、公安专业面试

  (一)参加对象。

  填报我校公安本科专业志愿且高考成绩达到二本线以上(含)的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自行前来面试,无需等通知。

  (二)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17年6月28日—30日,面试同时进行体检和体能测试。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校参加面试者,作放弃志愿处理。每天面试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面试地点:广西警察学院长湖校区(南宁市长湖路6号)。

  3.分地市面试安排:6月28日南宁、崇左、钦州、梧州的考生;6月29日柳州、玉林、百色、防城港、北海的考生;6月30日桂林、河池、贵港、贺州、来宾的考生。

  (三)需带材料及物品。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运动鞋、运动服。

  4.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用于填写面试表)。

  (四)面试要求。

  1.每位考生只能面试(含体检、体能测试)一次,不得重复面试;而且应在当天连续完成所有面试和测试项目。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结束后,负责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的老师应当场告知考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是否合格并要求考生签字,如有检查(测试)项目不合格的,应注明哪个项目不合格后签字。立定跳远、身高、体重、听力、嗅觉、辩色力等项目检查(测试)结果不合格的,应当场给予复检1次,检查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他项目不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场复检的检查(测试)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应当日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诉,次日申诉无效(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再申诉)。

  2.面试不做肝功能检查,无需空腹;因所需时间长,可携带水与点心。

  3.面试、体测现场不准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走动。

  七、外语语种要求

  我校报考条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我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他们喜欢的文章
高考招生简章栏目文章